放疗的疗程是由放疗的目的、放疗的技术以及放疗的分次计量模式来决定的。
1、对于早期和局部晚期的鼻咽癌、宫颈癌患者,可以进行根治性的放化疗,放疗每天1次,每次1.8~2Gy,每周5次,总剂量70Gy左右,需要在7周内完成;
2、口腔癌、宫颈癌和直肠癌患者术后辅助放疗,需要每天1次,每周5次,总剂量45~50Gy;
3、直肠癌患者的术前诱导放化疗,有两种治疗模式,一种是每天照射5Gy,每天1次,总剂量25Gy,患者需要在1周内完成,第2周就可以做手术或者诱导化疗,另外一种模式是长疗程,每天1.8~2Gy照射,每天1次,每周5次,总剂量45~50Gy,需要5~6周,休息6~8周之后再进行手术;
4、骨转移患者进行姑息性放疗,一般需给予10次30Gy的照射,在2周内完成,如果患者的一般状况比较好,周围器官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,可以给予6次30Gy的照射,在1周内完成,如果患者体质比较差,往返医院比较困难,可以给予1次8Gy的照射,止痛效果和其他模式相同,但是维持时间比较短,患者往往需要再次放疗。